《关于大龄收取赋闲稳妥金人员参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稳妥有关问题的告诉》方针问答
日期:2025-03-16 11:59:46 | 作者: 新闻中心
吉林省政府信息揭露专栏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厅政府信息揭露根底渠道
《关于大龄收取赋闲稳妥金人员参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稳妥有关问题的告诉》方针问答
《关于大龄收取赋闲稳妥金人员参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稳妥有关问题的告诉》方针问答
《关于大龄收取赋闲稳妥金人员参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稳妥有关问题的告诉》方针问答
《国务院关于渐进式推迟法定退休年龄的方法》第七条规则,“对收取赋闲稳妥金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一年的人员,收取赋闲稳妥金年限延伸至法定退休年龄,在施行渐进式推迟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由赋闲稳妥基金依规则为其交纳养老稳妥费。”该方针聚集大龄赋闲集体,经过同步保证其基本生活和养老稳妥缴费不中止两大核心问题,帮他们革除后顾之虑,保证大龄收取赋闲稳妥金人员权益,有助于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推迟法定退休年龄变革,是执行党中央决议计划布置,推进变革平稳落地的重要行动。为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龄收取赋闲稳妥金人员参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稳妥有关问题的告诉》(人社部发〔2024〕76号)要求,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社保局研讨出台了有关方针,清晰了人员规模、付出规范、经办形式、停缴景象等方针内容。
收取赋闲稳妥金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1年的赋闲人员即大龄收取赋闲稳妥金人能享用该方针,包括收取赋闲稳妥金期满时仍未工作且间隔法定退休年龄缺乏1年而持续发放赋闲稳妥金至法定退休年龄的赋闲人员。
大龄领金人员在赋闲稳妥金收取地以个人身份参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稳妥并缴费,赋闲稳妥基金依照当地灵敏工作人员最低缴费规范的部分予以付出。
采纳“先缴后补”经办形式,符合条件的大龄领金人员自行参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稳妥并缴费,在其享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稳妥待遇后到当地经办组织申领由赋闲稳妥基金承当的费用,经办组织审阅后及时发放至个人社会保证卡银行账户。
大龄领金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呈现法定中止收取赋闲稳妥金景象的,中止享用由赋闲稳妥基金交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稳妥费方针。
下一篇:为什么都说换机买新不买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