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两人损害名贵野生动物被判刑
日期:2025-02-19 05:31:09 | 作者: 新闻中心
“我认为便是一般的野山羊,没想到竟然是国家二级维护动物!今后再也不犯这种错误了。”近来,经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以损害名贵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魏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分金人民币3000元。收到判定书后,张某某、魏某某懊悔不已。
12月3日,承办检察官介绍,为避免野生动物啃食庄稼,2023年3月起,被告人张某某开端协助被告人魏某某(系张某某表妹)在山上放置绷簧猎套。
本年4月24日10时许,张某某手机收到绷簧猎套被触发的提示,遂让魏某某前去现场检查。当日15时许,魏某某检查后奉告张某某,绷簧猎套捕获住一只野羊。张某某遂骑摩托车抵达绷簧猎套安放点,一起在另一处的猎套上也捕获一只野羊。二人将两只野羊从猎套中取出,并对野羊前后腿进行绑缚,用木棍轮换挑下山。后被村干部发现并报警,二人被公安机关捕获。
承办检察官介绍,经专业判定,两人捕获的两只“野羊”为中华斑羚,已被列入《国家重点维护野生动物名录》,属国家二级维护野生动物,涉案价值为100000元。此外,二人还经过在山上安放的猎套,先后不合法捕获野猪11只、猪獾10只、狗獾7只、野羊1只、麂子2只、野兔2只,猎捕的野生动物均被二人食用或售卖。
谷城县检察院考虑上面叙述的状况,依法对张某某、魏某某二人提起公诉。近来,当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定。
“野生动物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生态平衡和自然环境的安稳起着及其重要的效果。”承办检察官介绍,本案中,两名被告人一开端是以维护庄稼为意图安放绷簧猎套,后将捕猎的野生动物贩卖或食用,捕获并致使两只国家二级维护野生动物受伤。该行为不只侵犯了名贵野生动物资源,也破坏了生态平衡,终究二人也因而受到了刑事处分。野生动物是大自然名贵的奉送,每个公民都应当充沛重视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自觉损害野生动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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