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记者从安徽省消保委获悉,2023年,安徽省各级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5036件,已解决23929件,解决率95.58%,为广大购买的人挽回经济损失3594.56万元。
根据投诉性质分析,质量、售后服务、合同、虚假宣传、价格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根据投诉商品分析,食品类、日用商品类、家用电子电器类、服装鞋帽类、交通工具类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根据投诉服务分析,生活、社会服务类、文化、娱乐、体育服务、销售服务、教育培训服务、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
食品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会影响到众多购买的人的健康和安全,因此食品类投诉往往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从2020年至2023年,安徽省消保委受理的食品类投诉一直稳居商品类投诉第一,投诉数据上涨了83%。食品类投诉主要涉及产品过保质期,变质损坏;张贴标签内容不规范,引人误解;食品包装内有异物,引发食用安全;销售中存在虚假广告宣传等问题。
2023年9月12日,消费者吴先生在某超市购买了一瓶酸奶和一盒某品牌大碗面,在吃大碗面的时候发现该商品是2022年2月20日生产,保质期6个月,已经过保质期,消费者遂向宿松县后洲头投诉站投诉。接诉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对消费的人投诉情况做核实。经确认,该店铺存在售卖过期食品。经调解,商家第二天赔付消费者吴先生700元,吴先生对调解表示满意。
消保委建议,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需要政府、企业和消费的人一起努力。消费者遇到食品问题,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市场主管部门应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食品生产企业也应提高食品安全质量保证,商家日常售卖时也要注意临期商品筛查,共同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维护食品安全。
家用电器类投诉一直稳居商品类消费投诉的前三名,消费者主要反映的问题有:电器产品出现质量上的问题,商家不能严格按照三包规定及时修理、更换、退货,推诿扯皮规避法律责任;厂家售后服务维修技术和服务态度有待加强,修东西的人不能规范填写维修记录,对符合退换货规定的电器拖延,设置门槛,增加消费者退换货的难度;消费者订购的电器不能按照约定及时送货、安装等。
2023年10月,消费者李女士向宿州市消保委投诉,称其在某商场家电专柜购买了某品牌电热水器,首次使用时发现电热水器制热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联系商家告知需向售后报修。李女士报修后,售后上门检测为主板损坏,随即更换主板。但是更换后使用几天又出现问题,售后检测仍给出更换主板的处理方案但不能保证后续正常使用,李女士不认可,要求商家予以换货遭拒。接到投诉后,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及时联系该商场家电柜组负责人了解情况,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最终经调解,争议双方对热水器制热问题是由其本身质量问题所致这一事实没有争议,商家积极联系售后为消费者更换了一台新的热水器。
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家用电器时,要向销售人员了解该产品的相关知识,并查看使用说明书以及使用年限;收到商品后,要在第一时间查看商品的外观与生产日期,观察外观是否有明显的异常现象。由于家电类产品大部分是耐用商品,使用时间长、金额也较高,因此一定要养成保留购物凭证及相关说明书、质保卡的习惯,以便有效维权。
新能源汽车是全球汽车转型和绿色发展的主要方向,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迅速,产销增长迅猛,新能源汽车技术本身具有一定的复杂性,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比油车更多问题。车企经营管理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的情况,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频发。消费者投诉聚焦在:车企售后服务不完善,不履行“三包”承诺;车辆行驶中突然熄火、电机异响、刹车转向失灵、电池模块损坏;销售公司诱导消费者签订不公平格式条款,减轻自身责任等。
2023年1月17日,一名消费者向芜湖市消保委反映,其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于2022年5月发生刹车失灵故障,经营者核实后已确定是质量问题,同意予以退货处理,并承诺将在一周左右退回相关款项,但之后经营者无故一再推迟退款时间,至投诉时仍未处理。经调解,经营者终于向消费者退回了相关款项。
消保委表示,新的汽车三包规定已将新能源汽车及相关配件纳入规定中,新能源车辆生产企业应高度关注产品安全,特别是要强化数据网络安全、软件升级、加强辅助驾驶风险告知及质量管控,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不夸大或者虚假宣传,履行所作承诺。新能源汽车行业的监管和规范程度还不够完善,还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对新能源车领域的监管执法,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家具作为耐用商品在消费者日常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此类商品投诉也一直占据日用商品类前排。家具产品质量良莠不齐、货不对板,商家促销虚假宣传、售后服务不完善,是很多无良商家惯用的招数,遇到消费纠纷时,商家多是一推再推,久拖不决,如果只凭消费者“跑断腿”、“磨破嘴”,很难圆满解决问题。
2023年1月27日,消费者郑先生向马鞍山市消保委投诉,称其在某家具店订购了一套价值31000元的家具,到货后发现所购两张床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破损,沙发也散发刺激性气味,商家虽然给予换货,但仍有一张床存在问题,自己无法再信任该店,要求将所购商品全部退货退款,遭到商家拒绝。接诉后,市消保委立即于商家取得联系并至消费者家中查看商品情况。现场工作人员发现床虽更换,但新换的床靠背还是有疑似质量瑕疵。经过反复沟通,最终商家赔偿消费者3000元,负责修补床靠背上的两个孔,并为消费者更换沙发,货款多退少补,多出部分再给予7折优惠,消费者对此表示满意。在办理上述案件的过程中,市消保委还接到消费者王先生对该家具店的投诉。其在该店花费27000元购买了家具,到货后发现家具有不同程度的质量瑕疵,因此要求退货。经调解,最终商家同意为王先生办理退货,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退还货款27000元。
消保委提醒,家具产品是消费者日常生活中重要的大件商品,具有价格高,交付时间长等特点。经营者要充分尊重消费者,严格履行合格产品交付义务,切实落实相关服务承诺,妥善处理消费者的诉求。消费者购买家具时,最好选择管理规范的大型家居卖场,选购时要了解生产厂家信誉、产品材质、规格等。决定购买时,要与商家签订详细的合同,将商品质量、售后服务、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写入合同中,并索取检测报告、发票等凭证,以便日后维权。家具卖场也应提高管理水平,通过收取押金、与商户签订合同等方法,督促商户履行责任。
预付式消费方式一直广泛运用于消费者的日常生活中,给经营者带来了资金便利,留住了客源,也给消费者带来了优惠和方便。但某些经营者不善经营或者不讲诚信,收取预付款后关门跑路时有发生,让预付款式消费成为了投诉的重灾区。尤其是近几年网上购物对实体店的经营影响巨大,实体店经营成本提高,客源减少,经营不善只得关门歇业,而能否妥善处理好消费者的预付款问题,同样考验着企业的经营者。
2023年2月2日,安庆望江县消保委接到消费者陈女士投诉,称其2022年和同事在望江县回龙西路某披萨店充值1000元,现还剩余额500元左右,但该店马上要停业了,要求消费者在15号之前去消费完余额。消费者表示短时间内根本消费不完,要求退费但是商家不给退,希望协调处理。县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联系消费者了解具体情况。经查,该店因经营不善即将2月15日前暂停营业,也及时联系了消费者。承诺消费者在2月15日前可正常消费,未消费余额由商家统一结算后,退还充值卡余额,双方无异议。
消保委建议,预付费消费问题涉及到消费者生活的各行各业,涉及人数多、金额高,影响面广,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消费者在预付消费时务必要谨慎,切记不要被宣传优惠所迷惑,理性选择信誉好的商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有关管理部门要从源头上对经营者有效管理,规范预付式消费卡的发行方式,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体系,健全信用机制,查处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净化预付式消费市场。
1月12日,记者从安徽省消保委获悉,2023年,安徽省各级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5036件,已解决23929件,解决率95.5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94.56万元。
根据投诉性质分析,质量、售后服务、合同、虚假宣传、价格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根据投诉商品分析,食品类、日用商品类、家用电子电器类、服装鞋帽类、交通工具类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根据投诉服务分析,生活、社会服务类、文化、娱乐、体育服务、销售服务、教育培训服务、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
食品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会影响到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因此食品类投诉往往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从2020年至2023年,安徽省消保委受理的食品类投诉一直稳居商品类投诉第一,投诉数据上涨了83%。食品类投诉主要涉及产品过保质期,变质损坏;张贴标签内容不规范,引人误解;食品包装内有异物,引发食用安全;销售中存在虚假广告宣传等问题。
2023年9月12日,消费者吴先生在某超市购买了一瓶酸奶和一盒某品牌大碗面,在吃大碗面的时候发现该商品是2022年2月20日生产,保质期6个月,已经过保质期,消费者遂向宿松县后洲头投诉站投诉。接诉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对消费者投诉情况进行核实。经确认,该店铺存在售卖过期食品。经调解,商家第二天赔付消费者吴先生700元,吴先生对调解表示满意。
消保委建议,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需要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努力。消费者遇到食品问题,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市场主管部门应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食品生产企业也应提高食品质量保证,商家日常售卖时也要注意临期商品筛查,共同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维护食品安全。
家用电器类投诉一直稳居商品类消费投诉的前三名,消费者主要反映的问题有:电器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不能严格按照三包规定及时修理、更换、退货,推诿扯皮规避法律责任;厂家售后服务维修技术和服务态度有待加强,维修人员不能规范填写维修记录,对符合退换货规定的电器拖延,设置门槛,增加消费者退换货的难度;消费者订购的电器不能按照约定及时送货、安装等。
2023年10月,消费者李女士向宿州市消保委投诉,称其在某商场家电专柜购买了某品牌电热水器,首次使用时发现电热水器制热出现问题,联系商家告知需向售后报修。李女士报修后,售后上门检测为主板损坏,随即更换主板。但是更换后使用几天再次出现问题,售后检测仍给出更换主板的处理方案但不能够确保后续正常使用,李女士不认可,要求商家予以换货遭拒。接到投诉后,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及时联系该商场家电柜组负责人了解情况,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最终经调解,争议双方对热水器制热问题是由其本身质量上的问题所致这一事实没有争议,商家积极联系售后为广大购买的人更换了一台新的热水器。
消保委提醒,消费的人在购买家用电器时,要向销售人员了解该产品的相关知识,并查看使用说明书以及使用年数的限制;收到商品后,要在第一时间查看商品的外观与生产日期,观察外观是否有明显的非正常现象。由于家电类产品大部分是耐用商品,使用时间长、金额也较高,因此一定要养成保留购物凭证及相关说明书、质保卡的习惯,以便有效维权。
新能源汽车是全世界汽车转型和绿色发展的主要方向,近年来我们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迅速,产销增长迅猛,新能源汽车技术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复杂性,消费的人在使用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比油车更多问题。车企经营管理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的情况,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频发。消费者投诉聚焦在:车企售后服务不完善,不履行“三包”承诺;车辆行驶中突然熄火、电机异响、刹车转向失灵、电池模块损坏;销售公司诱导消费者签订不公平格式条款,减轻自身责任等。
2023年1月17日,一名消费者向芜湖市消保委反映,其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于2022年5月发生刹车失灵故障,经营者核实后已确定是质量上的问题,同意予以退货处理,并承诺将在一周左右退回相关款项,但之后经营者无故一再推迟退款时间,至投诉时仍未处理。经调解,经营者终于向消费者退回了相关款项。
消保委表示,新的汽车三包规定已将新能源汽车及相关配件纳入规定中,新能源车辆生产企业应高度关注产品安全,特别是要强化数据网络安全、软件升级、加强辅助驾驶风险告知及质量管控,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不夸大或者虚假宣传,履行所作承诺。新能源汽车行业的监管和规范程度还不够完善,还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对新能源车领域的监管执法,建立完整的监督机制。
家具作为耐用商品在消费的人日常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此类商品投诉也一直占据日用商品类前排。家具产品质量良莠不齐、货不对板,商家促销虚假宣传、售后服务不完善,是很多无良商家惯用的招数,遇到消费纠纷时,商家多是一推再推,久拖不决,如果只凭消费者“跑断腿”、“磨破嘴”,很难圆满解决问题。
2023年1月27日,消费者郑先生向马鞍山市消保委投诉,称其在某家具店订购了一套价值31000元的家具,到货后发现所购两张床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破损,沙发也散发刺激性气味,商家虽然给予换货,但仍有一张床存在问题,自己无法再信任该店,要求将所购商品全部退货退款,遭到商家拒绝。接诉后,市消保委立即于商家取得联系并至消费者家中查看商品情况。现场工作人员发现床虽更换,但新换的床靠背还是有疑似质量瑕疵。经过反复沟通,最终商家赔偿消费者3000元,负责修补床靠背上的两个孔,并为广大购买的人更换沙发,货款多退少补,多出部分再给予7折优惠,消费者对此表示满意。在办理以上描述的案件的过程中,市消保委还接到消费者王先生对该家具店的投诉。其在该店花费27000元购买了家具,到货后发现家具有不一样程度的质量瑕疵,因此要求退货。经调解,最终商家同意为王先生办理退货,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退还货款27000元。
消保委提醒,家具产品是消费的人日常生活中重要的大件商品,具有价格高,交付时间长等特点。经营者要充分尊重消费者,严格履行合格产品交付义务,切实落实相关服务承诺,妥善处理消费者的诉求。消费者购买家具时,最优选择管理规范的大型家居卖场,选购时要了解生产厂商信誉、产品材质、规格等。决定购买时,要与商家签订详细的合同,将商品质量、售后服务、违约责任等相关联的内容写入合同中,并索取检测报告、发票等凭证,以便日后维权。家具卖场也应提高管理上的水准,通过收取押金、与商户签订合同等方法,督促商户履行责任。
预付式消费方式一直普遍的应用于消费者的日常生活中,给经营者带来了资金便利,留住了客源,也给消费的人带来了优惠和方便。但某些经营者不善经营或者不讲诚信,收取预付款后关门跑路时有发生,让预付款式消费成为了投诉的重灾区。尤其是近几年网上购物对实体店的经营影响巨大,实体店经营成本提高,客源减少,经营不善只得关门歇业,而能否妥善处理好消费者的预付款问题,同样考验着企业的经营者。
2023年2月2日,安庆望江县消保委接到消费者陈女士投诉,称其2022年和同事在望江县回龙西路某披萨店充值1000元,现还剩余额500元左右,但该店马上要停业了,要求消费的人在15号之前去消费完余额。消费者表示短时间之内根本消费不完,要求退费但是商家不给退,希望协调处理。县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联系消费者了解详细情况。经查,该店因经营不善即将2月15日前暂停营业,也及时联系了消费者。承诺消费的人在2月15日前可正常消费,未消费余额由商家统一结算后,退还充值卡余额,双方无异议。
消保委建议,预付费消费问题涉及到消费的人生活的各行各业,涉及人数多、金额高,影响面广,一直是消费的人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消费的人在预付消费时务必要谨慎,切记不要被宣传优惠所迷惑,理性选择信誉好的商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有关管理部门要从源头上对经营者有效管理,规范预付式消费卡的发行方式,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健全信用机制,查处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净化预付式消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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